佛門護生》5. 元代(1280~13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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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心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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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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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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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今世亦前緣,同盡滄桑一夢間。
往事不堪回首問,放生池畔憶前愆。(1)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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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末元初‧趙孟頫〈放生〉詩,參閱《護生畫集‧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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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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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一作「論」,參閱《護生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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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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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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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眾生無殺業,十方何處起刀砧。
家家戶戶皆修善,勸念彌陀報四恩。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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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優曇普度法師〈普勸念佛〉詩,參閱《卍續藏‧1207‧62冊;蓮邦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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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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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戒殺〉詩〔見本書9.2.1〕,和此首詩頗為相似,參閱明‧宗本法師的《卍續藏‧1156‧61冊;歸元直指集‧卷下》:
一切眾生無殺業,十方何處動刀兵。 家家戶戶常修善,天下何愁不太平。 |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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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殺文〉
卵胎濕化,飛走虫魚,皆未來諸佛之流,或過去多生父母。至於顒顒怖死,汲汲貪生,避苦而樂其身,此情一等,求安而養其命,斯理萬均。何乃聲哀哀而牽上刀砧,眼盼盼而驅就死地。或張羅亘野,布網連山火,逐嶺以高低,煙隨處而疎密。疾電之鷹爭舉,追風之馬競前。猿覩箭以魂飛,雁看弓而膽落。解頭陷腦之酸,難抵洞胷徹骨之痛,奚禁況斯等。共稟五行,俱含四象,同沾佛性,共有神明。何乃陳此肉山樹,茲炮烙充其口腹,美彼心肝。殊不知斷其命者,是出佛身之血。食其肉者,寧非父母之身。造殺害之深,尤斷慈悲之種性。生前福壽,暗裏消磨。死後沉淪,刀山劒樹。還作雞猪魚兔,次第填償。至於宰割烹炮,因果相似。 諦觀食肉,可謂寒心。縱售易於屠門,亦難逃於重罪。菩薩寧當破骨,終不食噉眾生。是以白兔焚身,而仙人不顧也。草尚不拔,肉豈容甞。遠彼庖厨,有聞聲不忍之訓。養他出賣,同口殺心食之。尤大聖垂慈,所以制戒,永斷殺生,其德大也。修淨土人,故當持守。可謂不貪香餌味,始是碧潭龍。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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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優曇普度法師〈戒殺文〉,參閱《卍續藏‧1156‧61冊;歸元直指集‧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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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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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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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誓願如山重,業識塵勞似海深。
十字街頭賣魚去,護生心是殺生心。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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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卍續藏‧1420‧71冊;楚石梵琦禪師語錄‧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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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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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籠鎖鸚鵡,鸚鵡苦思歸。
既失煙霞伴,徒傷錦繡幃。 臨風吐音響,對月理毛衣。 若得君恩放,還尋隴樹飛。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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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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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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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寒山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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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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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肉又買魚,養妻兼養子。
脂膏在他身,罪過歸自己。 可惜七尺漢,竟成一團滓。 死後入地獄,生前昧天理。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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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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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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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寒山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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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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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食自己肉,莫攪他人腸。
止殺可延壽,改過勝燒香。 人欲殺豬時,豬走無處藏。 死後墮地獄,身先投鑊湯。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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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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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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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寒山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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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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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籃買魚蝦,只揀鮮鱍鱍。
拋放池水間,十可八九活。 斫肉血淋漓,揮刀難止遏。 殺生養己命,冤報何時脫。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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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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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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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寒山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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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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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齋猶不足,茹素太無厭。
就筍煨糠火,生蔥拌食鹽。 麵同魚作臠,麩借肉為臉。 妄想沈生死,都因為口甜。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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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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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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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寒山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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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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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諸佛心,我肉眾生肉。
都來無兩樣,豈可欺四足。 他是畜頭人,我是人頭畜。 雖曰異皮毛,何曾殊愛慾。 請君斷羊膳,從此開魚獄。 今世施歡喜,來生免嗥哭。 臘月三十日,革囊將火浴。 首參無量壽,身著自然服。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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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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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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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拾得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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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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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銅一壺酒,熱鐵兩盤肉。
諸佛無妄言,調達長在獄。 釋子當持戒,沙門合離俗。 休誇色身健,正恐業果熟。 |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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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楚石梵琦禪師,參閱《嘉興藏‧B283‧33冊;天台三聖詩集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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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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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詩乃用唐‧天台拾得大士的詩為韻〔見本書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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