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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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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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3年5月3日 大清帝國浙江省紹興縣 |
逝世 | 1950年6月18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
學歷 |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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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幼名毅,改名儀。字公俠,後改字公洽,自號退素。浙江紹興人。日本陸軍大學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任內發生臺灣歷史悲劇二二八事件,為事件中最受爭議政治人物之一。
國共內戰末期,戰爭形勢急轉直下,陳儀曾勸告蔣中正,對國民黨喪失大陸政權要看開。1948年6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11月釋放浙江省警保處處長毛森報批處決的100多名共產黨員。1949年1月,陳儀眼見局勢不利於國民黨,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嘗試策反京滬杭警備軍總司令湯恩伯投共,湯將此事呈報蔣中正。陳儀在1949年初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職務,後來開始被軟禁。1950年4月,陳儀被押解到臺灣,後來被囚禁於基隆。1950年5月,蔣中正以匪諜案,指示臺灣軍事法庭判處陳儀死刑。同年6月18日清晨5時許,陳儀於臺北市馬場町刑場(今萬華區馬場町紀念公園)被槍斃[1] ,一說是新店碧潭(今新北市空軍公墓)[2]。
生平[編輯]
早年生涯[編輯]
陳儀早年接受私塾四書五經教育,曾入讀浙江求是書院。1902年到日本留學,期間曾參加光復會。1907年日本士官學校第五期炮兵科畢業,1909年回中國。1911年辛亥革命時參加浙江獨立運動。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陸軍部長,兼陸軍小學校長。1914年應召到北京任政事堂統率辦事處參議。
1919年回國,任總統府中將顧問。
1920年前後,任浙江地方實業銀行董事長。
1925年被任命為徐州總司令。
1926年10月,夏超暗通北伐軍,孫傳芳讓陳儀取而代之。陳繼續暗通北伐軍,被中國國民黨任為國民革命軍十九路軍軍長。12月22日,被孫傳芳突襲,被捕押送南京。經蔣方震搭救,免於一死。孫敗後任江北宣撫史,收拾孫殘部。
1934年閩變結束後,調任福建省主席兼綏靖主任,整理福建軍政。1937年抗戰後,身兼二十五集團軍總司令,負責福建防務。1941年8月,遭華商陳嘉庚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指控其於閩省施政不當,遭撤職返回重慶。1941年任行政院秘書長。1942年改任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與臺灣的關係[編輯]
1935年,日本在臺灣舉行「始政四十周年紀念台灣博覽會」。曾經留日多年,對日本頗富瞭解,同時又為與台灣最鄰近省分的長官,陳儀奉命赴台參觀,對日治台灣的高速發展感到驚訝,特別是相對中國大陸多年戰亂下的停滯不前,令陳儀深省與反思。之後陳再派人到台灣考察。1937年出版《台灣考察報告》,建議福建省學習台灣經濟。
1944年4月,國民政府行政院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任陳儀為主任委員(委員有沈仲九、錢宗起、夏濤聲、周一鶚、胡福相、何孝怡等和臺灣半山籍的丘念台、謝南光、黃朝琴、游彌堅等)。調查委員會對台灣日治時期的政治、經濟、民生、軍事等各方面作出頗為詳細的調查,報告書長達四十餘萬字。之後提出的《台灣接管計劃綱要》,亦獲政府的接納。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後,蔣中正於1945年8月29日委任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之後又獲委派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10月24日,陳儀在美軍將領陪同下從上海飛抵台北。10月25日,依照麥帥發佈的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陳儀代表蔣介石將軍接受日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的投降。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之後,多數高層日本籍官員遣返回母國東瀛,無論是使用臺灣閩南語的閩南人,或客家話的客家人,甚至是漢人以外的臺灣原住民,在多年日語教育下,幾乎不曉中文書寫,亦不能使用官話溝通;原有的日本人高層職位,多改由中國大陸能通國語的外省人擔任。但是大陸官吏,素質低莠,不通台語、日語,貪污詐欺情事頻傳,例如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時與民眾衝突,更是常為新聞媒體報導。而駐台灣的國軍則毫無軍紀可言,多有乘車用餐不付款、低價強購、賒借不認帳,乃至有偷竊、搶劫、詐欺、姦污婦女、開槍傷人等非法情事發生。此等缺點與臺灣日治時期日籍官、軍的高行政效率、紀律嚴明形成強烈對比[4],也使得本省人愈來愈敵視國民黨與長官公署。
此外,國民黨以隨意印刷通貨鈔票的方式,[5]應付財政支出(後來的幣制改革中,一元新台幣換四萬舊台幣,全台灣人民的積蓄幾成壁紙)[6],並將臺灣人賴以維生的米、布、鹽、糖等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導致臺灣物質缺乏,民生困苦,工業、農業也出現巨幅倒退,經濟情況比戰火連天的二次大戰末期更加惡化。政府大量印製鈔票的結果,經濟上出現惡性通貨膨脹,物價一日三漲,民不聊生,路有餓莩,加上台灣人民飽受歧視、各方面備受打壓,致使臺灣人對陳儀主掌的長官公署,民怨沸騰,反抗之聲頻傳。
1947年2月27日晚間,臺北菸酒專賣局葉得根、傅學通等六名查緝員出門辦案,一名寡婦林江邁在臺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真君廟對面之天馬茶房販菸,走避不及。查緝員強欲沒收私菸,卻連已繳稅之菸品與林婦身上財物都不放過。林婦下跪哭求葉得根,緊抱葉得根腿部,葉竟以槍柄痛擊林婦頭部,頓時林婦血流如注昏迷倒地。圍觀民眾義憤包圍查緝員,查緝員傅學通逃至永樂町(今西寧北路一帶),鳴槍示警,卻誤擊站在自宅門口觀看的市民陳文溪(20歲,胸部中彈,送醫次日死亡),更加引發民眾不滿情緒。隔天的2月28日,抗議群眾集結於長官公署門口請願示威。過程中公署衛兵竟無預警對民眾開槍掃射,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使得民眾的情緒更為憤慨,局勢急遽惡化。至此爆發一年多來因國民政府貪腐失政所累積的龐大民怨能量,由臺北市而起,全台響應反抗政府,事件風起雲湧,是為二二八事件。
政府與民眾衝突對抗之下,各地發生軍民衝突,陳儀接受了台灣知名人士蔣渭川等提議,成立有台灣人參加之省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7]陳儀在表面上向臺灣人士表示即將進行民主化改革,卻暗中向南京國民政府求援,請求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蔣介石派遣國軍廿一師為主力在基隆登陸,展開全臺血腥鎮壓與清鄉,許多台灣菁英及平民百姓因此罹難。解嚴後,行政院官方調查的罹難人數約1.8萬至2.8萬人[8][9]。
被捕[編輯]
1948年8月6日,陳儀受湯恩伯的推薦,被蔣中正委任為浙江省主席。次年1月,陳儀眼見局勢不利,委託其外甥丁名楠將一封親筆信交予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嘗試策動湯恩伯一同投奔中國共產黨。湯恩伯則出乎陳意料,將此事稟報蔣中正。但因陳儀對湯恩伯而言是有提攜之恩的恩師,因此湯恩伯懇求蔣中正從輕量刑。
1950年4月,陳儀被押解到台灣後,「即對任何人不再發一言一語,終日如老僧入定。」[12][13]後囚禁於基隆。5月19日,蔣中正親下手諭紙條「槍決可也」,指示台灣軍事法庭判決陳儀死刑。陳儀死前由福建共同推行過「新生活運動」的「五虎上將」蔣鼎文打理一切,6月18日在臺北馬場町(今臺北市萬華區)被槍決。陳儀在行刑那一刻:李國輝與魏俊慧左右挾持陳儀行至軍法官某上校面前,軍法官即宣讀判決書,並說:「奉總統手批執行槍決,你有什麼話說沒有?」陳儀答道,「我人死,精神不死,我流的血是替京滬杭一千八百萬同袍流的血。」說完即低下頭來,精神還算鎮定。陳儀對行刑者表示要槍擊頭部,便遭槍斃。
中央社記者龔選舞在其回憶錄提到陳儀之死時指出,國防部軍法局通知他與攝影兩個人,請他們現在到極樂殯儀館(當時台北惟一的殯儀館),龔和攝影王介生去了,他看見一張木板床上,一個人穿著軍裝,留著鬍子,已經化妝過,面貌很慈祥的樣子,這個人就是陳儀,回憶錄說,為什麼叫我們去看、去照相呢?這和槍斃共諜吳石原因一樣,找中央社拍照,呈給蔣中正看。[14][15]
身後[編輯]
陳儀伏法後,湯恩伯「在其臺北三峽寓所中,如喪考妣,終宵繞室徬徨,復在私宅堂屋設靈堂,一連自書輓幛多幅」[12]。陳儀死後,由五弟陳錚收屍火葬,骨灰埋於今新北市五股區,立碑曰:「陳公退素之墓」,不寫本名以避免受到報復、破壞。其墓園的位置曝光後,時時遭人噴漆破壞,2013年更被發現墓碑與骨灰已失蹤,是遭竊或家屬已遷葬尚不得而知,從現場跡象研判,陳儀骨灰應已遷葬[17]。陳儀在遺言中強調,他是替京滬杭1,800萬人民流血,即因他本有意投共而發,大陸對陳儀家屬與後人,亦多所照顧。中共中央調查部追認陳儀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貢獻出生命的愛國人士」。[18][19]
家庭[編輯]
對陳儀的評價[編輯]
臺灣方面對陳儀的評價大多是批判的,並不分泛藍或泛綠。不論是其政治上的失策,引發省籍不平等的疑慮;經濟上的無能更是使本省人民不聊生。相較於二戰失敗,返回日本本土的日籍官、軍之紀律嚴明;陳儀的部屬官吏風氣卻是貪污腐化,在在都顯示陳儀治臺完全失敗[12][20]。許多國民黨黨員,不僅認為陳儀應替代蔣中正承接二二八事件的所有責任;更是對陳儀晚年為謀利而反蔣投共的行為,感到不齒。
臺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的紀念碑,碑文稱陳儀「顢頇剛愎,壹面協調,壹面以士紳爲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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