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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仁濟醫院,成立於1922年11月,座落於台灣臺北市萬華。台北仁濟院之源起可追溯至清治時代的窮民救助機構。最早是由板橋林家林維源於1866年創立

仁濟醫院 (臺北市)

財團法人仁濟醫院
簡稱
仁濟院
開設日期
1866年
地址
台灣台北市廣州街200、243 號 
電話號碼
886-(02)2302-1133
醫療劃分
地區醫院
機構代碼
1401190011
專長醫療
眼科
肝炎
器官移植
癌症診斷治療
生醫光電
代表人
林明成(董事長)
張英明(院長)
http://www.tjci-tp.org.tw
仁濟醫院,成立於1922年11月,座落於台灣臺北市萬華

歷史[編輯]

台北仁濟院之源起可追溯至清治時代的窮民救助機構。最早是由板橋林家林維源於1866年創立,保嬰局、育嬰堂、回春院、養濟院、同善堂等。
  • 「保嬰局」初期救養女棄嬰,後改為救濟貧苦幼童。
  • 「育嬰堂」收容、撫養棄嬰、孤兒及貧苦無以教養之嬰兒。
  • 「回春院」收容、救濟行旅病人。
  • 「養濟院」收容孤苦無依老人。
  • 「同善堂」做為來台官商勇客死而無力殯殮之停柩所,後亦嘉後惠於渡台窮民。
日治時期1899年(明治卅二年)五月三日育嬰堂、養濟院、同善堂合併為「台北縣立仁濟院」院址在育嬰堂原址(今仁濟醫院廣州街243號)。而後因地方改制變更為『台北仁濟院』,並併入回春堂及保嬰局。
台北仁濟院在日治時期是頗具規模的社會慈善救濟機構。救濟、收容對象為當時廢疾、病傷、老衰、幼弱之人民。1922年(大正11年)成立財團法人仁濟醫院於萬華堀江町(今西園路)開設精神療養院,並設置醫療所與監督室,為台灣專業精神病患監護機構之始。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將台灣交還中國。國民政府派員接收,連震東任台北州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派人接管仁濟醫院,將它轉變為私立財團法人,並出任理事。1971年董事長游彌堅去世,連震東接任董事長[1]
在2003年SARS肆虐期間,曾因出現院內感染而被封院數日。

附設機構[編輯]

台北仁濟院現今設立之附設機構:
  • 仁濟醫院
  • 仁濟安老所
  • 仁濟療養院

土地爭議[編輯]

仁濟醫院在日治時期為官方的慈善團體,擁有大批土地。在1949年國民政府接收之後,在連震東主導下,成為私有的財團法人,仁濟醫院擁有的土地成為私有化[2]
仁濟醫院長期以來擁有台北市精華區大批土地房產,並用只賣使用權的「地上權住宅」長租方式創造現金流量,使財團法人本身成為台灣少有不需依靠補助款就能運轉的法人。隨著這些公寓房舍屋齡高達四五十年,破敗不堪,消防和市容問題浮現,逐漸有都更需求,遂引發爭議。
2011年南陽街一帶承租戶約兩百多戶響應政府都更政策,聯名希望申請自辦都更,但董事長林明成只願意使用權利轉換方式都更,也就是土地所有權轉讓住戶,但是以地上物殘值計算轉換,由於當地房舍老舊破爛居多,權利轉換後多數住戶只能分到一間廁所不到的建坪面積,等於變相拒絕都更。住戶委託律師李克毅以住戶基本生存的權利、巷弄狹窄消防安全為理由,希望林明成退讓,林明成的回話讓所有人傻眼:「那些都是木造平房,一把火燒了,看你還值多少錢?什麼消防安全?還沒有火燒,不要拿沒發生的事來說。」
律師李克毅認為,長期以來公益財團法人享有法律上諸多優惠和方便,林明成還身兼華南銀行董事長,此舉顯然有「以公益之名,行養地之實」的嫌疑,而身為公益財團法人管理人的林明成,也難脫刑法背信罪的指控。
然而台北市內這些土地,確實就地主來說是屬於仁濟院,而所有住戶就算有地上物,也只能算是土地承租戶,若是抗爭,地主可以決定到期不租收回土地,屆時住戶將一無所有。因此有房產業者表示,仁濟醫院本來長期以來就是台北都更一大石頭,其散居各地的精華區數萬坪大片土地和不願配合都更的態度,使得北市政府沒有承辦過仁濟院任何一件都市更新案,因該也是考量迴避大量爭議和抗爭問題。

林維源[編輯]

林維源(中間長者)與族人合照

林維源
企業家
滿清末年
性別
出生1838年01月12日
 大清帝國福建省臺灣道臺北板橋
逝世1905年06月16日(65歲)
 大清帝國福建廈門

林維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時甫,號冏卿臺灣臺北板橋人,祖籍福建省漳州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板橋林家的重要成員,養父林國芳,生父林國華。是一位富商、紳士官吏。曾任太僕寺幫辦台灣撫墾大臣等職。林維源與其兄林維讓屬板橋林家第四代,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馬關條約割台於日本後,遷居於閩南廈門至卒。
簡介[編輯]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
劉銘傳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
1884年法國侵略臺灣(見「中法戰爭」,臺語俗稱西仔反),抗法軍隊出現經費困難,林維源主動借給公家20萬兩,以充軍餉。
1886年奉朝廷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管轄,但實為台灣北部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
維源任內多次領軍與臺灣原住民對仗,成果頗鉅。至於文事方面,也曾在臺北天后宮設立番學堂漢化原住民族。並多次帶領大溪原住民族學童至板橋參觀文物。撫墾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墾田萬畝的成效。而後又助劉銘傳完成台灣土地清丈,於1890年晉封「太僕寺」。
此外,於經商方面,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於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後,避走唐山廈門就未在參預官家事務。甲午戰爭日本政府曾因台灣管理經費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灣賣給法國。林維源率領台灣百姓欲籌金贖身,清政府卻極力阻撓。後林維源於福建廈門隱居,直至逝世。[1]日治時代臺灣總督府的調查,臺北地區有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洪合益有資產20萬銀圓,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番勢-李春生」有資產120萬圓,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橋林家第四代的林維源,有資產1億1000萬圓。


林國華 {板橋林家}

林國華(1802年-1857年),樞北臺灣臺北新莊人,祖籍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吉上社,是臺灣巨富林平侯之子,林本源家族的重要人物,死後商號由弟林國芳繼任。
簡介[編輯]林平侯以糶米成臺灣鉅賈,居於臺北新莊,身後將其財產分作「飲」、「水」、「本」、「思」、「源」五支企業,傳給後代。平侯漳州府人,為了避新莊泉州移民的兵鋒,決意遷居大科崁
林國華分得「本」記、林國芳分得「源」記,兩兄弟合作經營,將商號合併為「本源」,並冠以林姓,即為現在所稱的林本源家族。
國華、國芳拓展事業,又遷往板橋,故稱「板橋林家」。當時北臺灣尚多土地並未開墾,而土壤肥沃,國華廣購淡水臺北海山宜蘭等地區土地,興修水利,招募佃農,每年田租收達白米十餘萬,又兼營木材樟腦航運錢莊等等,遂大得於銀錢
弟國芳無子,以國華之子林維源過繼為螟蛉子。


林國芳[編輯]

林國芳(1820年-1862年),臺灣臺北新莊人,祖籍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吉上社,是臺灣巨富林平侯之子,林國華之弟,板橋林家的重要成員,亦是多次分類械鬥的重要當事人。唯無子,過繼其兄國華之子林維源為子,以祀香火。但他的夫人不喜歡林維源兼祧,另外收養葉化成(東谷)的兒子為螟蛉子,即通稱三房的林維德(維得)。
簡介[編輯]林平侯本漳州府人,來臺經商,居於臺北新莊,在林爽文事件中糶,物價暴漲,獲得銀錢無數,因而致富。後為避新莊泉州府移民的兵聲,決意遷居大科崁。身後,將家族企業分為「飲」、「水」、「本」、「思」、「源」五支商號傳給後代。
分得「本」、「源」兩商記的林國華與林國芳兩兄弟,將商號合併為「本源」,並冠以林姓,即為現在所稱的林本源家族,並遷往板橋,故稱板橋林家
國華、國芳克承父志,兼營木材樟腦等業,所得錢乃購土地,聘佃農開發,家道更富。國芳為示與新莊泉州人友好,由新莊媽祖廟,迎接媽祖香火板橋接雲寺奉祀。後人乃建媽祖廟供奉,是為板橋慈惠宮
國芳對於藝文頗有研究,為地方書法名家,但好武游俠、慷慨激昂,曾經往來唐山與臺灣之間,得罪過泉州府知府,亦曾經毆打漳州府知縣幕僚。1859年漳泉械鬥,林國芳率丁壯數百名搜捕泉州人,焚燒土地。艋舺泉州三邑大老黃龍安亦以艋舺龍山寺基地,起兵近千,在臺北惡艋舺的泉州安溪大老白其祥出面調停,方息兵燹。
1861年,林國芳因與泉州佃農有租約糾紛,欲將泉州人土地收回,改租漳州人。造成大臺北民心大亂,又一次釀成巨鬥,北至芝蘭堡(今士林),南至興直堡(今新莊)皆有械鬥朝廷震怒,欲逮捕林國芳入福建省會福州審問[1]。國芳探知風聲,心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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