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編輯]
在一般的法律和口語中,機槍泛指可連發槍械。[1]
機槍為了滿足連續射擊的穩定需要,通常備有兩腳架及可安裝在三腳架或固定槍座上,主要發射步槍或更大口徑(12.7mm/14.5mm)的子彈,能快速連續射擊,以掃射為主要攻擊方式,透過綿密火網壓制對方火力點或掩護己方進攻。除了攻擊有生目標之外,也可以射擊其他無裝甲防護或薄裝甲防護的目標。
歷史[編輯]
研發經過[編輯]
在19世紀80年代,居於美國的海勒姆·馬克沁發明全自動機槍。1882年,赴英國考察時,馬克沁發現士兵射擊時常因老式步槍的後座力,肩膀被撞得瘀青。這現象表示了槍的後座力能量不小,而這能量來自於槍彈發射時產生的火藥氣體,馬克沁認為可以加以利用。馬克沁首先在一支老式的溫切斯特步槍上進行改裝試驗,利用射擊時子彈噴發的火藥氣體使槍完成開鎖、退殼、送彈、重新閉鎖等一系列動作,實現子彈的自動連續射擊,並減輕了槍的後座力。馬克沁在1883年首先成功地研製出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步槍。後來,他根據此步槍上得來的經驗,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了他的槍管短後座自動射擊原理。他為了連續供彈,製作了一條長達6米的帆布彈鏈。馬克沁在1884年製造出世界上第一支能夠自動連續射擊的機槍,同年取得應用此原理的機槍專利。
馬克沁機槍口徑為11.43毫米,槍身重27.2公斤,理論射速為每分鐘600發,可以單發和連發。但缺點是結構複雜,槍體笨重,帆布彈帶可靠性差,而槍管會因連續高速射擊而發熱,需用水冷卻。
備受冷落[編輯]
馬克沁曾經到各國推銷他的發明,1887年4月赴俄國表演機槍,不但沒有收到任何訂單,反而備受嘲諷,當時一位很有影響的俄國武器專家認為:一發子彈就足以殺傷一人,當他斃命之前,沒有必要繼續連發子彈,而且以槍管可以冷卻,水卻不能隨身攜帶來否定機槍的實用性。美國人也認為一批訓練有素的神槍手比以機槍亂射一通來得有效。馬克沁的發明是對彈藥的極大浪費。直到1887年,英國才試買3挺馬克沁機槍。而馬克沁一面改進其機槍,一方面繼續周遊列國推銷其新式殺人武器。
馬克沁機槍首次參戰[編輯]
在德國受到重視[編輯]
被認為是人類的災難[編輯]
德軍大量裝備了馬克沁機槍後,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了,在索姆河戰役中,當英法聯軍沖向德軍陣地時,被德軍數百挺的機槍掃射,英法軍一天中傷亡了近6萬人。舉世震驚,當時世人認為馬克沁機槍的出現是人類前所未有的災難,人類竟然可以這樣高效率,大規模的屠殺人命。
此役之後,馬克沁機槍被各國所重視,歐美列強的軍隊都紛紛裝備了馬克沁機槍及其衍生型。自此機槍就大量進入了人類的戰場,一直到現在。
運作原理[編輯]
反衝式[編輯]
后座式[編輯]
氣導式[編輯]
多管單發[編輯]
分類[編輯]
輕機槍[編輯]
輕機槍主要目的是為步兵單位提供500米內的火力支援,裝有兩腳架,並可由單兵攜帶作戰。一個步兵班中一般配備一至兩挺。供彈方式有彈匣、彈鼓或彈鏈,彈藥一般與步兵班中的步槍共通。亦有些國家採用重槍管的自動步槍作為輕機槍,例如英國的L86A1輕機槍,因其重量較輕,可採用臥射、跪射、立射或挾槍掃射的射擊方式。
中型機槍[編輯]
泛指發射全威力彈藥、彈鏈供彈、具全自動火力的機槍。可由一至兩名步兵直接攜行及操作,通常裝備連、營級單位,火力、尺寸和重量界乎於輕機槍與重機槍之間。由於戰場需求的轉變,中型機槍漸漸被更為輕巧實用的通用機槍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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